弱勢助學金
- 更新日期:113-09-19
-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處
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且無下列情事之一者:(1) 碩博士家庭年所得逾新臺幣70萬元; 學士家庭年所得逾新臺幣90萬元。 (2) 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逾新臺幣2萬元。
(3) 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超過新臺幣650萬元。其他詳情規定請參閱網頁內容,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 請依就讀的-學院別,點選-網頁連結 )
(3) 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超過新臺幣650萬元。其他詳情規定請參閱網頁內容,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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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 | 業務-網頁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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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院、牙醫學院、生物醫學暨工程學院、生命科學院、護理學院、人文藝術與社會學院(陽明校區系所)、藥物科學院
學士班大一大二不分系、跨專業長期照顧與管理碩士學位學程 |
弱勢助學金-1
(生活輔導一組 湯小姐,分機:6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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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院、理學院、管理學院、生物科技學院、科技法律學院、電機學院、資訊學院、國際半導體產業學院、產學創新研究學院
人文社會學院、客家文化學院 光電學院、智慧科學暨綠能學院 |
弱勢助學金-2
(生活輔導二組 曾先生,分機:508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