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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事務處

陽明校區

  • 更新日期:113-02-02
  •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處
112學年弱勢助學金辦理注意事項

一、

辦理時間
弱勢助學金辦理時間
收件方式 時間 地點
現場交件 112/9/25-10/6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6:30
生輔一組辦公室
郵寄 112/10/3前
以掛號寄出
寄往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生輔一組(封面註明辦理弱勢助學金)
其他 112/10/4前 同學若人在校內,可將應繳文件裝入信封放在生輔組信箱(傳統醫學大樓1F總務處聯合服務中心郵件區)
 

二、

【陽明校區弱勢助學金線上申請系統】開放時間為112/9/25至10/6

三、

審核結果:11月下旬為教育部審核結果公佈,本校區同學審核結果將另行以Email通知。
 

一、

弱勢助學金系統線上申請,列印出申請書。

二、

含詳細記事之3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父、母、學生本人+配偶)。

三、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新生及當學期轉學生除外) *研究生如前一學期無修課則為歷年學業成績單。

※   

若父或母已過世,請於關係人姓名欄填寫其名並加註「(歿)」。
請登入陽明交大校園入口網:首頁並點擊單一入口網
 
系統路徑:請點擊陽明校區接著點擊校園生活並點選助學措施申請。
 
在校園生活欄位往下拉,找到助學措施申請
 
點擊弱勢助學計畫申請,並點選線上申辦
 

一、

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

應為各類正式學制具學籍的學生(含學士班、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不含研究所在職專班、空中大學學生及各類推廣教育班別學員。

三、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需平均60分以上(新生及當學期轉學生除外)。

四、

學士班家庭年所得低於新台幣90萬元者、
碩博士班家庭年所得低於新台幣70萬元者。

五、

家庭全戶利息所得低於新台幣2萬元者(若利息來自18%優惠存款者,其本金低於新台幣100萬元,且年所得低,無法負擔就學費用,需附佐證資料,函報教育部審核)。

六、

家庭合計不動產價值低於新臺幣650萬元者。

七、

不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 上學期通過之同學,會於下學期減免學雜費。
    例:112學年上學期通過之同學,會於112學年度下學期減免。
  • 減免標準如下 :
學雜費減免標準
階距 家庭年收入 學士班-政府與學校每年補助金額 碩博士班-政府與學校每年補助金額
第一級 30萬以下 20,000元 16,500元
第二級 超過30萬∼40萬以下 20,000元 12,500元 
第三級 超過40萬∼50萬以下 20,000元 10,000元
第四級 超過50萬∼60萬以下 20,000元 7,500元
第五級 超過60萬∼70萬以下 20,000元 5,000元
第六級 超過70萬∼90萬以下 15,000元
上學年度通過之同學,如有住宿需求,需於下學期床位分配作業前(12月-1月)向住宿服務一組提出申請下學年床位(每學年提供學生宿舍總床位1%供弱勢申請之用),例:112學年度上學期通過助學金之同學,如有申請上弱勢助學床位,將在113學年度提供住宿優待。

※ 申請上弱勢助學床位者,須參與住宿服務組規定之生活服務學習。
※ 若遇休退學,須到住宿服務一組辦理登記。
 
承辦人:湯小姐 電話:02-28267000#62023   e-mail: hytang@ny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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