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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事務處

陽明校區

  • 更新日期:112-12-25
  •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處

一、

急難濟助原則

(一)

本急難濟助之原則為救急不救貧。

(二)

急難濟助之申請以學期為單位,若至下一學期其急難事實仍存在,學生可另案再提出申請。

(三)

依本校學生急難濟助實施辦法規定,視情形事由給予濟助金,最高以5萬元為限。

(四)

二、

學產基金急難慰問金

 

教育部運用學產基金對學生遭遇緊急事故給予慰問。學產基金網站及申請表下載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助金網頁

三、

行天宮急難濟助

(一)

旨揭急難濟助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

四、

張榮發慈善基金會

 

 

 

相關問題請洽:承辦人  羅小姐  電話:02-28267000 #62207    e-mail:chilo1011@ny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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