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難濟助
- 更新日期:112-12-19
-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處
一、
急難濟助
(一)
目的:濟助原則為救急不救貧,目的在協助學生解決在校期間因傷、病或其它偶發急難事件而遭遇之經濟困難,使其能順利完成學業。
(二)
濟助金標準:因天災或人為因素導致之家中財產損失,損失金額3萬至100萬,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或里長開具之災害證明書,經審查通過核發5千元至3萬元之濟助金額。急難濟助金核發金額,依急難濟助補助標準表,經校長同意後補助之。
(三)
急難濟助之申請以學期為單位,急難濟助申請流程如下:
1.
系所或生輔組了解學生事由(如急難事件、家庭經濟狀況),作為補助與否之依據。
2.
請學生填寫申請表,並依個人狀況,檢附足資證明所述事實之相關附件,例如: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戶籍謄本、就醫診斷證明或繳費證明、重大傷病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
3.
系所或生輔組寫簽呈,會簽導師(或所長)、主計室,經校長核定。
4.
簽核後,通知學生濟助金額並請其檢附存摺影本。
5.
辦理急難濟助金核銷程序匯入學生帳戶。
二、
學產基金急難慰問金
教育部運用學產基金對學生遭遇急難事故給予慰問,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濟助金網頁。
三、
四、
※
相關問題請洽:
陽明校區承辦人 羅小姐 電話:02-28267000 #62207 e-mail:chilo1011@nycu.edu.tw
光復校區承辦人 蔡小姐 電話:02-28267000 #31566 e-mail:yets@nycu.edu.tw
陽明校區承辦人 羅小姐 電話:02-28267000 #62207 e-mail:chilo1011@nycu.edu.tw
光復校區承辦人 蔡小姐 電話:02-28267000 #31566 e-mail:yets@ny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