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陽明校區
一、
辦理時間:減免身分別 | 辦理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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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身心障礙學生 現役軍人子女 撫恤內(滿)軍公教遺族子女 原住民籍學生 |
113/11/27至12/11 |
低收入戶子女 |
取得新(114)年度資格證明後,至遲須於 |
二、
辦理方式:1.至學雜費減免系統線上申請並印出申請書,連同證明文件送至生輔一組辦理。
三、
應繳交證明文件:詳見網頁下方【申請流程】、【各類減免身分應繳證明文件】及【申請人請注意】說明。
四、
如欲採郵寄申請,須依以下步驟辦理:
身分別 | 辦理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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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生 | 每年5月下旬、11月下旬辦理,將申請書與證明文件繳交至生輔一組 |
新生 | 依當年度新生入學指引公告之規定時限辦理,將申請書與證明文件繳交至生輔一組 |
轉學生 | 依學期新生入學指引公告之規定時限辦理,將申請書與證明文件繳交至生輔一組 |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類別 | 應繳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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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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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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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役軍人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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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卹內(滿)軍公教遺族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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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籍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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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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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
(一)
(二)
(三)
(四)
一、
二、
三、
四、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