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涯探索輔導方案
- 更新日期:113-09-06
-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處
一、
職涯學習助學金:【須符合經濟不利學生身分】- 參加校外與職業相關之自費訓練(研習)課程,每人補助報名費,上限為 10,000 元。檢附研習證明或結訓(業)證書、繳費憑證及心得報告(500 字以上)。
- 參加校內職發組一對一職涯諮詢,繳交職涯諮詢回饋問卷,每人1,000元。
二、
職涯實習助學金:【須符合經濟不利學生身分】非因課程需求,提出實習計畫書並與校內老師討論規劃內容後,參加校外實習且未於其他單位申請補助及未領取實習薪資者,依實際實習天數計算,核予實習助學金:15日以內補助5,000元、16至30日補助10,000 元、31至60日補助15,000元、61 日以上補助20,000元。每人每學期僅限申請1次。檢附校外實習計畫書、校外實習證明(含未領取薪資證明及出勤紀錄)、校外實習成果心得報告(500字以上)。
三、
專業證照助學金:【須符合經濟不利學生身分】為鼓勵學生加強自我專業能力,參加政府單位舉辦之相關檢定、證照考試(語言相關檢定除外),檢附報名費單據,核實補助報名費,每人每年補助上限10,000元。通過考試合格者再補助5,000元。檢附合格證書或成績單。本項次每人同一考科限申請1 次。
四、
校外參訪助學金:【須符合經濟不利學生身分】參與非修習課程所要求之校外學習參訪活動者,檢附參訪報告及心得(500字以上),核予活動補助每人每次2,000元,每學期最高補助10,000元為限。
五、
職涯競賽助學金:【須符合經濟不利學生身分】參加校內外公告舉辦之競賽獲獎者予以鼓勵及補助,檢附得獎證明:
- 國際級獎項
- 第一名或同等:30,000
- 第二名或同等:25,000
- 第三名或同等:20,000
- 佳作:15,000
- 全國級獎項
- 第一名或同等:25,000
- 第二名或同等:20,000
- 第三名或同等:15,000
- 佳作:10,000
- 縣市級獎項
- 第一名或同等:20,000
- 第二名或同等:15,000
- 第三名或同等:10,000
- 佳作:5,000
- 校級獎項
- 第一名或同等:15,000
- 第二名或同等:10,000
- 第三名或同等:5,000
- 佳作: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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