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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事務處

最新消息

  • 原住民獎助學金

  • 更新日期:113-08-29
  • 發布單位: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獎助學金】113學年度第1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自113年9月2日至113年10月7日止受理申請

【以下為重點彙整,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申請期限:113/9/2(一)~113/10/7(一)
※申請方式:
步驟一:請填妥附件申請資料,並備妥相關申請文件

步驟二:113/10/4(五)前將申請資料送至原資中心完成初審(陽明校區送至生輔一組)

步驟三:自行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地址:23860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8號
收件人:新北市樹林高中教務處收
信封上註明「申請113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以上原住民獎學金」

一、依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12學年度第2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三、學業優秀獎學金:
(一)就讀國內外研究所:學業或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碩士班發給1萬5,000元整,博士班發給2萬元整;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亦同。
※一年級新生、公費留學、在職進修及第3年起之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

四、升學獎學金:考取大專院校者,考取當年度發給5,000元整。
※就讀各類附設進修學校之學生,不得申請前項升學獎學金。

五、申請之應備文件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書、前一學期成績單及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
(二)入學獎學金:申請書及學生證影(需蓋當學期註冊章)本或在學證明。
(三)上述低收入戶證明,應為戶籍所在地之主管機關核發。
六、檢附本要點及本案申請書暨領款收據各1份。
七、申請資料不齊全、申請書暨領款收據缺漏填寫相關資料與簽章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時,本局不予受理亦不得補件,將不另行通知。
八、不論審核結果錄取與否,相關申請資料均不辦理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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