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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事務處

最新消息

  • 宿舍申請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住宿服務二組
113學年在校生第二階段宿舍申請(不含研三舍)分配結果
 
  • 第一階段取得住宿權同學若未於第二、三階段(擇一)完成申請,將視同放棄住宿權。
  • 取得下學年床位欲放棄者(不含研三舍),須於五月三十日前辦理。凡後補床位或五月三十日後分配宿舍同學,如欲放棄床位者,須於分配宿舍後14日(含)內辦理,逾期者視同確定住宿,退宿則依住宿輔導辦法第四條規定辦理。(扣應繳宿舍費1/3,且爾後在校學制期間內不得再申請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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