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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申請
- 更新日期:114-04-16
- 發布單位:住宿服務二組
114學年度在校生學年宿舍申請作業流程(不含研三舍)

宿舍申請注意事項(不含研三舍):
- 申請網址:申請網址1 or 申請網址2
- 申請系統使用學號、身分證字號(僑生為居留證號碼)登錄,登入系統選取[填寫第一階段申請],即可進行宿舍第一階段申請。請務必確認已取得申請序號,才算完成第一階段申請。
- 11舍為研究所女生宿舍,115學年後不開放大學部女生申請保留原寢室。惟113學年住宿11舍大二以上原住宿生湊滿4人,可於第二階段申請期間,至住宿二組人工申請114學年保留原寢室一年。
- 博愛校區新建竹銘醫院,114學年將拆除2舍、3舍、4舍新建醫護生宿舍,規劃114學年5舍分配研究所女生、6舍分配研究所男生,因應床位不足狀況,5、6舍改回4人寢室分配。
- 114學年及暑假研一舍整修不提供住宿,7舍(4人寢室分配)三樓分配研究生及一、二樓分配大學部男生住宿。
- 研一舍整修案擬於今年下半年進行,能接受施工噪音者,114學年住宿方申請9舍和11舍。
- 取得下學年床位欲放棄者(不含研三舍),須於五月三十日前辦理。凡後補床位或五月三十日後分配宿舍同學,如欲放棄床位者,須於分配宿舍後14日(含)內辦理,逾期者視同確定住宿,退宿則依住宿輔導辦法第四條規定辦理。(扣應繳宿舍費1/3,且爾後在校學制期間內不得再申請宿舍)
- 凡於申請步驟中遭遇到任何問題,請立即與住宿服務二組人員聯絡,切勿逾時自誤。
- 洽詢專線03-5720601、03-6126516,校內分機31492-31499,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光復校區資訊技術服務中心三樓),Email:housing@ny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