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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113-03-14
- 發布單位:生活輔導二組
心理假請假流程及考試期間請假規定
各位同學您好,本校請假規則新增「心理調適假」了。
- 1.學生請假除生理假及心理調適假外,均須附上相關證明。
- 2.因生理期不適請假,每月以1日為限。心理調適假無次數限制,惟於請假系統提出申請後,系統會發信副知導師、任課老師或健康心理中心進行關懷。有課才需請假;若沒有課則無須請假。
- 3.本校期中與學期考試期間原則不得請假。但因急重病,或臨時發生緊急、重大不可抗力之變故,而無法參加期中、學期考試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辦理請假手續。
- 4.其他事項:請老師們協助
- (1)告知同學請假應使用請假系統(請假系統才能發通知給導師、授課老師、健康心理中心進行關懷或輔導);特殊狀況下才使用紙本請假單(如教師自訂之考試期間)。
- (2)各類請假是否會有缺席扣分,請老師在課程大綱中書明,以免造成學生後續之誤解。
- (3)同學請假後續之補課或補考之規定,授課老師可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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