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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事務處

最新消息

  • 單位公告

  • 更新日期:114-07-23
  • 發布單位:課外活動輔導一組
教育部轉知衛生福利部「有關大專校院辦理社團及校園活動應注意醫事法規事項」
為避免學校學生社團辦理中醫學知識交流活動,違反醫事相關法令規範,請辦理相關社團或校園推廣活動時,倘涉及臨床教學實作訓練性質,應審慎規劃活動內容並留意講師或操作人員資格,不得有聘請未具合法醫事人員資格者執行醫療行為之情事發生,以避免觸犯醫事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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