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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事務處

服學制度&FAQ

制度說明
服務學習是一種體驗教育:做中學Learning by doing
結合專業素養與公益服務,師生以解決社會需求為出發點,共同用知識與行動實踐社會參與,與合作機構連到互惠雙贏的目的

服務學習課程內涵
課程經結構化設計,融合服務與學習
透過有意義的場域服務活動以促進服務者(學生)的學習與發展,達到學習與服務並重之目標
課程規劃及實施歷程:準備、服務、反思、慶賀(分享)
 
                 
服務學習課程
  112學年(含)以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
執行方式 1. 基礎服務學習課程:於導師課進行,由導師帶領導生組執行,以達共同分享服務經驗、共同反思之效,服務實作時數至少10小時。
2. 專業服務學習課程:以課程方式進行,所開課程須經服學中心確認符合服學意涵,始可認列服學課程,服務實作時數至少20小時。
基本要求 1.原則:以自身知能進行服務,並透過服務獲得自我學習,以達服務&學習之效,於修業期間至少進行二門基礎服務學習課程或一門專業服務學習課程,內容如下:
(1)準備:參與志工相關講座、對服務對象與服務內容進行規劃與準備。
(2)服務:以導生組為單位執行服務,並於服務中尊重、同理、觀察、體會。
(3)反思:請導師帶領導生進行反思與分享,並繳交成果資料與個人心得。
(4)慶賀(分享):請導生帶領導生分享成果,成員相互回饋,讓學生老師及社區成員有機會一同分享參加服務的經驗以及所獲得的成長與喜樂,增強學生未來持續參與服務的意願。
2.有關服務學習規定的是「服務實作時數」,導師可視情況自行於導師時間增加學習時數。
內容意涵 1. 為達服務能量、規劃學習目的及分享服務經驗、共同反思之效。
2. 服務學習應具備包含 <服務>與 <學習>雙重意涵。
3. 服務前應對服務內容、服務對象進行了解,並確認服務&學習的意涵與目的;服務後應進行反思與回饋。
【陽明校區】博雅中心二樓-課外活動輔導組(112 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
【交大校區】資訊技術服務中心三樓-服務學習中心320-1(300 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
有關服務學習相關資訊網站已進行整合,請至學務處官網/服務學習中心/陽明校區查詢。
陽明校區承辦人辦公室位於課外一組(台北陽明校區博雅中心2樓)。
轉學、轉系生填妥抵修學分申請表後至學系辦理。
是的,學系須開設服務學習課程,以保障學生受教權。

一、

教師可參加「優良服務學習課程教師」選拔。

二、

經審查通過之專業服務學習課程開課教師,其授課時數得以1.5倍計算,且一學期以一門課為限。
若您開設的是「基礎服務學習課程」,服務時數至少10小時;若為「專業服務學習課程」,服務時數至少20小時。

一、

若要開設的是您所屬學系之「基礎服務學習課程」:
比照學系其他課程之程序,經系、院審查通過就可以開設了。

二、

若您要開設的是「非所屬學系的『基礎服務學習課程』」或「專業服務學習課程」:
提送課程計畫表至服務學習中心,經由服務學習委員會、博雅書苑審核通過後就可以開設了。
若為首次開設之課程,教師須至服務學習委員會議中說明課綱。
【112學年(含)起入學者】
  • 身心障礙學生經醫療單位證明,在學期間不便從事服務實作者經學系同意後得予免修。
【112學年前入學者】
  • 身心障礙學生、經區域級以上醫療單位證明在學期間不便從事服務工作者或入學前曾修習過服務學習課程者,經系主任同意得予免修。
【112學年(含)起入學者】
  • 學生於入學前曾修習過服務學習課程者,經學系審核通過後,依本校學生學分抵免辦法辦理。
【112學年前入學者】
  • 轉學生於入學前曾修習過服務學習課程者,經服務學習中心審核通過後得抵免。
須依原陽明大學之規定, 在修業期間進行服務學習滿20小時,方式可透過修課或自行參加服務學習活動。
需要,需依你轉入之學系規定修習兩門服務學習課程。
若你在原學系的導師課程中已進行過服務學習,且已通過該課程,可向轉入之學系提出申請免修服務學習課程。 
若你為原交大(112學年前)入學之學生,仍必須在修業期間修滿兩門服務學習課程,故須滿足下列其一條件方可畢業:
  1. 修畢服務學習(一)、服務學習(二)
  2. 修畢「基礎服務學習課程」或「專業服務學習課程」各1門。
  3. 修畢「基礎服務學習課程」1門或「專業服務學習課程」2門。
【112學年(含)起入學者】
  • 課程學分數是否納入學生畢業學分由各學系自訂。
【112學年前入學者】
  • 課程學分數是否納入學生畢業學分由各學系自訂。
【112學年(含)起入學者】
  • 選課系統上屬性會呈現此課程為「基礎服務學習課程」或「專業服務學習課程」
【112學年前入學者】
  • 依原交通大學規定:課程名稱中即包含「服務學習(一)」或「服務學習(二)」
【112學年(含)起入學者】
  • 「基礎服務學習課程」以選修所屬學系開設之課程為原則,如選修其他單位開設之課程,須經所屬學系及開課單位同意。

【112學年前入學者】
  • 依原陽明大學規定:修業期間須進行服務學習滿20小時。
  • 依原交通大學規定:
    • 服務學習(一)限選修本系開設課程,惟經本系及他系之同意,始得選修其他系開設之服務學習課程。
    • 服務學習(二)可選修本系或其他單位所開課程。
    • 外籍生可修習服務學習中心建議之服務學習課程兩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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