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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事務處

常見問答

學生社團分為學術、學藝、服務、康樂、體能、綜合、音樂戲劇性、任務性...等,詳細的社團清單請查詢社團總覽。
社團解散有以下情形:
  1.  1.社團評鑑連續兩次丙等或一次丁等。
  2.  2.經社員大會決議解散。
  3.  3.未完成社長交接,經學校公告3個月未改善。
  4.  4.違反成立宗旨、法律或學校規定情節重大者,經學生社團事務會議委員決議。社團解散不會對代表人懲處。
相關法規可參考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社團設置及輔導辦法第16條。
  1. 陽明校區:請社團幹部證明統一紀錄於學務資訊系統上的學生活動紀錄表中,於在學期間都可以下載使用。如當學期資料缺漏,請與當學期的社長連繫請其協助登錄,如非當學期之資料缺漏,請與課外組承辦人員聯絡。
  2. 交大校區:下載課外活動證明表單將資料填寫完成,也可至社團系統查詢相關紀錄,將課外活動及相關文件送至課外組蓋章。
  1. 課外組的器材開放社團活動借用。
  2. 陽明校區:請由代表人至系統借用。學期間週一至週五17:30~18:30只要有社團借用,皆會安排管理人員至器材室值班點交,寒暑假期間則依協調會結果擇期開放。
  3. 交大校區:請至社團系統線上申請活動時借用器材,寒暑假營隊則會統一協調器材借用。
 
相關法規可參考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課外組器材管理要點。
  1. 請向課外組回報。
  2. 陽明校區另可進入陽明交大單一入口/陽明校區/報修區/營繕報修,進行報修。
課外組管理的場地提供社團優先使用,社團可於社團系統線上申請活動時選擇欲借用的場地;如果要借用「非課外組管理的場地」,請按照場地管理單位之規定借用。
本校立案且由課外組輔導的社團可申請社團辦公室,非課外組輔導的社團請洽輔導單位。
  1. 社團得依需求聘請符合社團宗旨與運作之人員擔任指導老師。
  2. 社團於課外組每學期規定時間內填報指導老師資料,指導老師須經學校完成各教育場域不適任查核作業,且無性平不良紀錄。
  3. 有關指導老師之費用請參考網頁說明。
 
相關法規可參考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社團設置及輔導辦法第8條。
  1. 社團可以接受校外單位贊助。
  2. 如果贊助單位需要學校開立正式收據,費用需轉入學校的專戶,社團將學校開立的收據提供給贊助單位,並持合格單據至課外組辦理經費核銷。
  3. 如果贊助單位不要求學校的收據,費用可匯入社團帳戶或是總務帳戶,但仍須做好經費控管。
  4. 活動結束後建議將成果及感謝狀提供給贊助單位。
本校立案且由課外組輔導的社團可申請課外組補助,非課外組輔導的社團請洽輔導單位,詳情請參考社團補助說明。

相關法規可參考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社團補助要點。
經學校立案的社團可以申請郵局帳戶。
  1. 不論有沒有借用場地或器材,皆須至社團系統申請舉辦活動。
  2. 申請活動請注意提出申請的時間,預算收支的情形,場地是否可用,是否有活動保險及是否需要申請車證。
課外組於每年3月至4月受理新社團申請,須由本校學生十名(含)以上連署,遞交申請資料予課外組,經社團事務會議審查通過後在次學年度起正式成立。

可參考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社團設置及輔導辦法第4條。
  1. 學校的社團分為學術、學藝、服務、康樂、體能、綜合、音樂戲劇性、任務性...等,詳細的社團清單請查詢社團總覽。
  2. 學校每年9月新生週會舉辦社團博覽會,學期間也可依個人興趣逕向社團詢問入社申請方式,如有相關問題歡迎到課外組詢問。
  1. 課外活動輔導一組在台北陽明校區博雅中心2樓。
  2. 課外活動輔導二組在新竹光復校區活動中心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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