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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事務處

會議記錄

交大宿管會組織:
  1. 設召集人一人,由學務長或校區學務長擔任或指派;執行秘書一人,由交大校區住宿服務組主管擔任;並置幹事一人,由業務承辦人兼任,負責安排議程及準備相關資料。
  2. 當然委員:召集人、執行秘書,以及交大校區之「軍訓室、營繕組、衛生保健組」等單位主管或代表各一人。
  3. 遴選委員:由交大校區各學院推薦教師代表一人,學生會交通分會代表十人(研究生代表至少二人)組成,任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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