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校區
- 更新日期:113-08-26
-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處
#50854 曾信雄先生 email
[ ★ 交大校區 ★ ]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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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辦理時間 |
( A1-1 ) 113學年 第1學期 辦理時間:自113年9月2日起 至 113年9月20日止。(逾期者請於次學期再提申請) ( A1-2 ) 超過 辦理時間 才繳交完成 申請資料者 , 將刪除申請資料,並視同沒有申請。 |
A-系統連結 ( 交大校區 ) |
( A1-3 ) 進入 陽明交通大學 校園單一入口 , 點選 [ 陽明交通大學 ] , 點選 「經濟支持(交大校區)」, 進入 [ 煦日生活助學金申請 ] 功能區塊 填寫申請表 。 ( A1-4 ) 申請表(含學生自述家庭狀況) ( 進入系統填寫之後,列印申請表pdf檔,共2頁,導師要簽名 ) ( A1-5 ) 系統不支援瀏覽器 IE11(含) 以下版本 |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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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申請資格 | ( B1-1 ) 就讀本校具有學籍,於修業年限內之在學學生(不含休學、學士班延畢學生、在職專班學生)。 ( B1-2 ) 學生本人已持有政府機關開立有效之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證明文件之一,且該證明文件內容已註明學生之姓名;或前一學期符合教育部弱勢助學查核合格學生。 ( B1-3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及格標準。 |
C-審查方式 | ( C1-1 ) 以最近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排序,依家庭所得總額最低者依序錄取。 ( C1-2 ) 前項家庭年所得之應計列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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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 D1-1 ) 補助金額與名額:名額依該年度經費狀況調整,每名每學期核給24000元。 |
E-申請方式 | ( E1-1 ) 申請方式:檢具下列文件向生活輔導二組申請。( 交大校區 ) ( E2-1 ) 申請表(含學生自述家庭狀況) ( 進入系統填寫之後,列印申請表pdf檔,共2頁,導師要簽名 ) 。 ( E2-2 ) 全戶戶籍謄本 (附記事欄) 。 ( E2-3 ) 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證明文件、前一學期符合教育部弱勢助學查核合格學生(在本校申辦查核合格學生不需檢附證明)(其中之一) 。 ( E2-4 ) 最近一年度家庭年所得應計列人口之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本次收取查看學生本人、學生父母、學生配偶之112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去國稅局申請 )(不收其他種類清單)。 ( E2-5 ) 前一學期成績單(新生第一學期免附);因特殊情況而無前一學期成績者,需敘明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