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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事務處

陽明校區

  • 更新日期:113-08-30
  • 發布單位:課外活動輔導一組
制度說明
 
服務學習是一種體驗教育:做中學Learning by doing
結合專業素養與公益服務,師生以解決社會需求為出發點,共同用知識與行動實踐社會參與,與合作機構連到互惠雙贏的目的

服務學習課程內涵
課程經結構化設計,融合服務與學習
透過有意義的場域服務活動以促進服務者(學生)的學習與發展,達到學習與服務並重之目標
課程規劃及實施歷程:準備、服務、反思、慶賀(分享)
服務學習課程制度說明
112學年(含)以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 112學年以前入學之學士班學生
服務學習課程執行方式

1. 基礎服務學習課程
:於導師課進行或課程方式進行,由導師/老師帶領導生組/學生執行,以達共同分享服務經驗、共同反思之效,服務實作時數至少10小時。
2. 專業服務學習課程:以課程方式進行,所開課程須經服學中心確認符合服學意涵,始可認列服學課程,服務實作時數至少20小時。
服務學習課程執行方式

1. 導師課程服務學習
於導師課進行,由導師帶領導生組執行,以達共同分享服務經驗、共同反思之效。
2. 專業服務學習課程以課程方式進行,所開課程須經服學中心確認符合服學意涵,始可認列服學課程。
服務學習課程基本要求

1.原則:以自身知能進行服務,並透過服務獲得自我學習,以達服務&學習之效,於修業期間至少進行二門基礎服務學習課程或一門專業服務學習課程,內容如下:
(1)準備 : 參與志工相關講座、對服務對象與服務內容進行規劃與準備。
(2)服務 : 執行服務,並於服務中尊重、同理、觀察、體會。
(3)反思 : 請老師帶領同學進行反思與分享,並繳交成果資料與個人心得。
(4)慶賀(分享):請老師帶領學生分享成果,成員相互回饋,讓學生老師及社區成員有機會一同分享參加服務的經驗以及所獲得的成長與喜樂,增強學生未來持續參與服務的意願。
2.有關服務學習規定的是「服務實作時數」,導師可視情況自行於課程時間增加學習時數。
服務學習課程基本要求

1.原則:以自身知能進行服務,並透過服務獲得自我學習,以達服務&學習之效,於大一、大二兩年間至少進行20小時服務學習,內容如下:
(1)準備 : 參與志工相關講座、對服務對象與服務內容進行規劃與準備。
(2)服務 : 以導生組為單位執行服務,並於服務中尊重、同理、觀察、體會。
(3)反思 : 請導師帶領導生進行反思與分享,並繳交成果資料與個人心得。
2.有關服務學習規定的是「原則基本時數」,導師可視情況自行於導師時間增加學習時數。
 
 
行政作業
服務學習課程行政作業
112學年(含)以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 112學年以前入學之學士班學生
內容意涵

1. 為達服務能量、規劃學習目的及分享服務經驗、共同反思之效。
2. 服務學習應具備包含 <服務>與 <學習>雙重意涵。
3. 服務前應對服務內容、服務對象進行了解,並確認服務&學習的意涵與目的;服務後應進行反思與回饋。
內容意涵

1. 為達服務能量、規劃學習目的及分享服務經驗、共同反思之效,請以導生組為單位執行服務。
2. 服務學習應具備包含 <服務>與 <學習>雙重意涵。
3. 服務前應對服務內容、服務對象進行了解,並確認服務&學習的意涵與目的;服務後應進行反思與回饋。
行政作業及服務學習成果資料繳交

1.服務前一個月請填寫【服務學習申請表】(可以點選文字連接表單)
2.請將所有資料集合成一個資料夾,上傳至雲端連結請點我,資料夾檔名統一命名為「課名_負責人姓名」(例:電機系基礎服務學習_王大明)。上傳成功後,寄信至slc@nycu.edu.tw告知。
繳交日期:2024年12月27日
資料如下:
1.成果展資料表(如下方)
2.海報一張(電子檔)(規格:請同學自行設計全開(77x106cm)海報,字型不限,大小以42為宜,每堂課一張海報。每張海報至少附上2張圖片,須為200萬畫素以上。標題為「課程名稱」,並註明「指導老師」,請勿以word製檔,務必以繪圖軟體製檔。)
3.活動照片10張以上(以清晰、原檔為主。資料夾命名為「課名_照片」。如有和被服務者合照,考慮其隱私,請將其以馬賽克或圖案遮蓋。)
4.其他:影音介紹:短片、紀錄片、採訪…等形式皆可;自由發揮,請同學盡量發揮自己的創意。
 
行政作業

1. 服務前一個月請填寫【服務學習申請表】
2. 服務後一個月內請將【服務學習成果(含人員、時數、心得、照片)】mail給聯絡人:課外活動輔導一組/服務學習中心  張昭元
3. 如有申請經費者,須於兩周內繳交【經費核銷資料】俾便彙整及完成核銷作業。
4. 備註
4.1 無論是否有申請經費,均須繳交【申請表】及【成果與心得】
4.2 申請表可線上填寫或下載word檔後EMAIL給聯絡人(標題請打ooo老師導生組服務學習申請)

服務學習成果資料繳交
  • 為保留完整服務學習精華及紀錄供全校師生參考,該學期有選擇服務學習之導師,期末前請帶領學生進行反思,並請導生代表收齊服務成果資料及服務心得、服務照片等電子檔後,於活動後一個月內繳交
  • 服務成果格式如附件,請下載後填寫。
  • 每位參加服務的導生之服務心得:每人服務心得300-500字
  • 活動照片電子檔3-5張:服務成果照片或服務過程照片,需繳交原始JPG檔
助教費申請與核銷事宜

1.配合學校會計及人事作業,將統一在113年11月初送出助教費核銷,最晚申請核銷收件(截止日期為113年10月31日,預計於113年6月底前費用會入帳。)
2.助教費申請表單請點我(需先填寫區段資料後,是否經費補助記得勾選是,即可填寫助教費相關申請)
3.助教費補助額度如下:(下方人數範圍為各班總修課人數,對應補助金額)
  • 10~15人-10,000元
  • 16~25人-15,000元
  • 25以上-25,000元
4.核銷應繳交資料:(電子檔寄至ji114019@nycu.edu.tw)
  • 工作人員勞保加保申請單
  • 匯款帳戶影本短期
  • 匯款資料
  • 助教工作記錄表
 
經費申請與核銷事宜

1.配合學校會計作業,最晚申請截止日為113年11月30日,最晚核銷截止日為113年12月20日。
2..總補助經費以113-1基礎服務學習課程每位學生上限220元,專業服務學習課程每位學生上限440元(依每學期經費調整),補助經費申請單請點我
3.經費申請項目:
  • 交通費-需附上車票票根及交通費印領清冊,如為搭乘捷運記得出站時到服務台領取乘車證明,導師不予補助
  • 保險費-檢附保險收據,導師不予補助
  • 服務教材費-檢附相關教材合格收據或發票,須為耗材。
  • 講師費(培訓課程)-檢附講師相關資料,校內講師上限1000元/時,校外講師上限2000元/時
  • 誤餐費-檢附相關誤餐合格收據或發票,限服務活動當天,每人餐費單次不超過150元。
4.核銷應繳交資料:
  • 經費核銷說明表
  • 匯款帳戶影本(校內師長不必繳交)
  • 合格收據或發票
  • 經費支出佐證文件
5.收據與發票均須註明買受人: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統一編號:87557573。
6.如有申請經費者,須於服務結束後兩周內繳交【經費核銷資料】俾便彙整及完成核銷作業。
備註
1.無論是否有申請經費,均須繳交【服務學習成果資料】
2.逾時或資料不全者無法取得經費補助
 
陽明校區聯絡窗口
課外活動輔導一組/服務學習中心  張昭元 
電話 : 02-28267000 轉62269
E-mail: ji114019@ny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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