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歷撰寫
- 更新日期:112-09-27
-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處
履歷撰寫技巧及注意事項
一、
履歷表- 個人基本資料:包含姓名、性別、婚姻狀況、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e-mail等,撰寫以簡明扼要為原則。
- 應徵職務:想應徵之部門及職稱。
- 學歷:從最高學歷由上而下依序往下撰寫,並註明取得學位的日期。若有雙主修、輔系或海外遊學經歷建議可註明補充。
- 工作經驗:本身的資歷、待過的公司、部門、職務並簡述工作內容,若為社會新鮮人可提供過去的社團、打工經驗,擔任什麼樣的職務並強調獲得那些成果,若可說明與應徵工作相關經驗更佳。
- 語言能力:語言能力可分為聽、說、讀、寫等四方面並分為優、良、佳、可四等級,若能拿出公認的檢定成績證明更優。
- 專業技能:持有之證書、資格認證或受過的專業訓練課程,可隨同履歷附上影本。
- 內容以不超過A4一頁為原則,撰寫完畢後請再三檢查,勿有錯字或文法錯誤。
二、
求職信可於信中簡單說明得知本工作的管道、應徵該職務的原因、適合本工作的理由、對工作的企圖心及個人特質等,最後禮貌請求主管閱讀資料並給予面試機會。
三、
自傳自傳約以600-1000字為限,以能秀出個人特質為撰寫方向,內容可分為家庭背景、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對工作的體認及自我期許等。同時在自傳中表達求職強烈動機並說明足以擔任此職務所具備的條件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