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器材借用(含急救箱)
- 更新日期:113-12-05
-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處
提供器材借用服務︰
(一)
器材項目,含急救箱、柺杖、輪椅、冰枕、熱敷墊、額溫槍等。(二)
借用時,需憑證件辦理借用,並應負維護保管之責任。(三)
借用期限為2週,可辦理續借。(四)
若有遺失、損壞,應自購等值器材歸還,期限1個月完成。(五)
凡畢業、結業、退學、休學之學生或出國進修、離職之教職員工,於離校(職)前,需先將所借衛材悉數歸還。急救箱借用及管理︰
(一)
本校各宿舍及實驗室管理員處均備有急救箱 (房間門上貼有『本室備有急救箱』標語,方便全校教職員工生辨識 )。(二)
學生舉辦活動申請借用1.
借用者需具有急救箱管理相關訓練證件(ex:BLS、ACLS、EMT1),始得借用急救箱 。2.
借用時需押證件外,並填寫借用登記表 。3.
借用期限為一周,歸還時退還證件 。4.
若急救箱遺失、非耗材設備遺失或損毀 ,需照價賠償 。(三)
單位申請1.
欲申請急救箱之單位、系所或實驗室,應負管理之責,須將急救箱置於適當固定處所,位置標示清楚,每半年定期檢查,保持清潔 。2.
如遇大量使用或發現被污染、過期之藥材,應逕至衛生保健組更換及補充 。3.
急救箱外盒非人為因素所造成損毀損可至衛生保健組更新,若遺失得自行購買急救箱外盒。 4.需設置急救箱管理人一名,單位管理人變更時,應通知衛生保健組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