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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事務處

傳染病防治

  • 更新日期:112-09-27
  •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處
校園疑似傳染病通報及相關防治作業
 
依據:

一、

傳染病防治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九條、第四十二條)。 

二、

學校衛生法第13條「學校發現學生或教職員工罹患傳染病時,應會同衛生環境保 護機關做好防疫及監控措施」。
 
目的:
為有效防止校園傳染病擴大流行,即時採取相關防疫措施,以維護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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