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人員報到體格檢查
- 更新日期:113-05-16
-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處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實驗室特殊作業暨一般作業人員體檢須知
一、
法令依據-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規定,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因此新進員工務必完成體格檢查。
- 校交大校區之新進人員,於報到日前應完成一般體格檢查,於報到當日持體格檢查報告「影本」,繳交至衛生保健組。
- 本校陽明校區之新進人員,於報到日前應完成一般體格檢查,並將體檢報告(PDF檔)上傳至「新進離退管理系統」,方完成新進員工報到程序。
(各醫院體檢作業皆須7-30個工作日,敬請提早作業時間,以免影響當日報到完成之權益)
二、
體格檢查時效- 檢查報告之有效期限,應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7條規定,即未滿 40 歲,每 5 年 1 次;年滿 40 歲未滿 65 歲,每 3 年1 次;年滿 65 歲,每年 1 次。
三、
體格檢查費用- 於報到日前應完成一般體格檢查,體格檢查費用全額由員工自付。
四、
體格檢查醫院- 體格檢查須符合勞動部職安署認可的醫療機構才是有效報告,請務必先至「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網站查詢。
五、
體檢項目及注意事項- 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 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及身體各系統或部位之理學檢查。
- 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 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
- 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
- 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ALT)、肌酸酐(creatinine)、膽固醇、三酸甘油脂之檢查、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 檢查前6-8小時請禁食(若需服藥,請不要超過100ml)。
六、
繳交之文件格式- 可持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報告格式繳交,或攜新進教職員工一般健康檢查紀錄表-中英對照版 / 新進教職員工一般體格檢查表(中文版) 至醫療機構請醫事人員填寫並核章。
七、
陽明校區合作協助健檢機構- 中心綜合醫院,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77號10樓,(02)2781-8666#54陳小姐
- 請事先預約,詳細檢查注意事項與收費,依健檢中心公告為準♦中心綜合醫院體檢注意事項
若您有任何體格檢查相關問題,請洽衛生保健組
- 交大校區-洪韶君護理師 (03)571-2121轉51109 ,e-mail address:r201909@nycu.edu.tw
- 陽明校區-賴淑惠護理師 (02)2826-7000轉62952,e-mail address:shlai@ny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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