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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事務處

社團補助

  • 更新日期:113-03-15
  •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處
【補助對象】
課外活動輔導組輔導之學生社團(不含綜合性及任務性社團)。
【補助類型及額度】
  1. 評鑑補助
    • 評鑑成績優等社團:每學期2倍基數補助金額。
    • 評鑑成績甲等社團:每學期1倍基數補助金額。
    • 評鑑成績乙等社團:每學期2/3倍基數補助金額。
    • 新成立尚未評鑑社團:第一年每學期1/2倍基數補助金額。
    • 112-2基數為8,000元。
  2. 社師補助
    • 陽明校區
      • 校外老師需有到校教學之事實,經向校方申請並查核通過後方得聘任。
      • 經費補助方式為每名老師每學期10堂課每小時600元每堂課2小時總計12,000元為上限。
      • 社團聘請校外指導老師上課次數5次以上; 每次授課人數或前一學期社員人數未達10人不予補助或酌減補助堂數。 
    • 交大校區
      • 社團指導老師職責為輔導社團運作,以 1 名為原則,並得兼任常態授課老師。
      • 112-2額度為每學期6,000元。
      • 採實報實銷(單堂上限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並於申請社課活動時填寫「講師聘請表」。
  3. 專案補助
    • 針對全(跨)校性或代表學校參加之活動,或其他維持社團運作必要需求之補助。
    • 陽明校區
      • 於每學期收件截止日前(上學期為10月中旬/下學期為3月底),提交企劃書,經審查小組審核後核定補助額度。
    • 交大校區
      • 請檢附企畫書(含預算表)洽課外二組社團輔導員。
【補助項目】
  • 可補助項目
    • 郵費:需索取購票證明。
    • 影印:需提供影印範本。
    • 文具:限活動使用。
    • 食材:限教學使用。
    • 鐘點費:申請活動時檢附「講師申請表」(第一次申請須附存摺封面),陽明校區學生社團請填寫線上表單(請點連結),並通知各屬性輔導員。
    • 出席費:申請活動時檢附「講師申請表」(第一次申請須附存摺封面)。
    • 保險費:檢附保單及保險名單。
    • 交通費:租車、大眾運輸購票證明。
    • 6,000元以上物品:列入學校財產控管,購買前須經課外組核准。
  • 不可補助項目
    • 名片:個人物品非公務用途。
    • 獎品:不得餽贈。
    • 紀念品:不得餽贈。
    • 計程車:非大眾運輸。
    • 校內場地費。
    • 聯誼性活動:迎新宿營、迎新(送舊)茶會、晚會或其他方式之聯誼活動。
    • 其他非必要用途或易淪為個人使用之物品。
【核銷方式】
  • 合格的單據類型如附表。
  • 單據發票:抬頭「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統編「87557573
  • 申請活動時須將補助項目及額度列出。
  • 活動結束「7個工作日內」檢附單據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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