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床位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處
一、
申請時間:
113年學年床位交換期間為113年5月下旬(約校行事曆第14周),超過期間申請者,依本校陽明校區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需支付手續費新臺幣250元/每人。
二、
申請方式:
以宿舍申請系統線上申請為限,請勿以電子郵件或紙本申請。
申請路徑:陽明交通大學單一入口網/陽明校區入口網/校園生活/宿舍申請/互換床位申請。
申請路徑:陽明交通大學單一入口網/陽明校區入口網/校園生活/宿舍申請/互換床位申請。
三、
操作說明:
分為互換床位及空床交換申請,詳細操作請見說明連結。
四、
其他注意事項:
可供交換之空床位以申請時互換床位申請功能可查見之空床位為準(先申請先得),未列於前開空床位者非屬提供交換床位。
如申請交換陽明校區五舍雙人房及四人房者,可能與本校外籍生同住。
如申請交換陽明校區五舍雙人房及四人房者,可能與本校外籍生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