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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事務處

交換床位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處

一、

申請時間:

 

113年學年床位交換期間為113年5月下旬(約校行事曆第14周),超過期間申請者,依本校陽明校區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需支付手續費新臺幣250元/每人
申請路徑為陽明交通大學單一入口網、陽明校區入口網、校園生活、宿舍申請、互換床位申請
 
 

二、

申請方式:

 

以宿舍申請系統線上申請為限,請勿以電子郵件或紙本申請。
申請路徑:陽明交通大學單一入口網/陽明校區入口網/校園生活/宿舍申請/互換床位申請。
 

三、

操作說明:

 

分為互換床位及空床交換申請,詳細操作請見說明連結
 

四、

其他注意事項:

 

可供交換之空床位以申請時互換床位申請功能可查見之空床位為準(先申請先得),未列於前開空床位者非屬提供交換床位。
如申請交換陽明校區五舍雙人房及四人房者,可能與本校外籍生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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