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師費
- 更新日期:113-04-23
-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處
請各系所於每學期初協助辦理該學期導師生小組名單分配及導師費核撥事項說明:
一、
依本校導師制度施行細則第七條規定,導師費分為導師工作費、導生活動費。導師工作費與導生活動費之比例由各系所自行調整,惟大學部導生活動費之比例不得少於百分之三十。
二、
核銷方式:
(一)交大校區:
(一)交大校區:
- 「活動類」規劃形式:以「人文關懷」、「品德教育」、「生涯輔導」與「服務學習」為主的導師課程活動:舉辦與導生活動有關的範疇,附上「企畫書」,於活動結束後,統一核實檢據核銷。
- 「餐費」:導師與學生餐費核銷,需檢附導師及參與學生的學號及姓名,核實檢據核銷,免付企畫書。
- 「導師工作費」由系所自行依照經費使用比例,核發造冊。
- 業務承辦人:生輔二組 林秋敏(分機50855,E-mail:ming@nycu.edu.tw)
(二)陽明校區:
- 請各系所導師業務聯絡人至單一入口網/陽明校區/校園活動/學務資訊系統(導師生管理系統),分配導生小組名單,並印出「導師輔導活動費領據」,並請導師或所長確認無誤後於簽名欄簽名或蓋章。
- 請各系所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完成系所「導師輔導活動費領據」彙整,統一交給生輔一組羅婉綺(分機62207,E-mail:chilo1011@nycu.edu.tw),俾便準時完成核撥作業。
- 操作流程(系統路徑): 校園生活/學務處資訊系統(詳附件操作手冊)。
三、
如有登錄系統權限之人員需更改,請填寫「帳號權限申請/異動表」。請將先填好之表單電子word檔(尚未核章,需填系/所主任名字),Email給(陽明校區)學務處學務長室林國瑋小姐( kwlin@nycu.edu.tw,分機62266),核章紙本後送。
四、
連結單位:
(一)
校務行政系統無法進入:請洽資通中心(分機123)。
(二)
學務資訊系統無法進入:請洽生輔一組羅婉綺(分機62207)或學務長室林國瑋(分機6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