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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事務處

最新消息

  • 政策法規

  • 更新日期:115-05-06
  • 發布單位: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教育部函轉臺東縣政府辦理「推動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獎勵」案,申請期限至115年7月31日止,敬請符合資格之教職員工生踴躍申請。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5日臺教綜(六)字第1150045023號函及臺東縣政府115年4月29日府原文字第1150091367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勵對象為設籍臺東縣,且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之縣民,檢附前揭函文影本、申請書及申請流程圖各1份供參,相關事宜請逕洽臺東縣政府承辦人謝柏萱小姐,電話:089-326141轉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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