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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申請
- 更新日期:113-12-09
- 發布單位:住宿服務二組
113學年度寒假及第二學期住宿說明(不含研三舍)
113學年度寒假及第二學期住宿說明(不含研三舍)
- 寒假期間除大一新生宿舍(竹軒、7舍、12舍)外皆不關閉,無須另外申請與繳費,可繼續住宿。(大一新生宿舍寒假於1/9中午12時-2/13中午12時關閉。)
- 宿舍申請為一學年,第一、二學期一起分配給同學,目前已有住宿同學無須另外申請第二學期宿舍。
- 欲辦理113學年第二學期宿舍退宿同學,請12月16日起至住服二組填寫退宿申請表,然後於114年1月9日中午12時前清空個人物品,並將寢室鑰匙歸還宿舍管理員,逾期未退宿者須從113年1月10日開始繳交延長住宿費,費用將比照社團營隊計日收取(每日200元)。
- 第一學期未住宿,申請113學年第二學期候補床位同學,可於114年2月13日開始辦理宿舍進住。可至住服二組申請提前進住,須繳交每日住宿費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