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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事務處

青年公益行動獎助學金

  • 發布日期:115-02-25
  • 更新日期:115-03-03
  •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處
青年公益行動獎助學金(本助學金不可與「社會培力助學金」所申請及執行之服務內容重複)

※申請時間:1142學期於115/3/13(五)截止(逾期者請於次學期再提申請)
1.本獎助學金自114年8月1日起受理申請。
2.申請人須於完成公益服務後,於下一學期開學後二週內,繳交獎助學金申請書及服務成果報告,逾期者不予受理。

※申請對象(本校在學學生,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低收入戶學生。
2.中低收入戶學生。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4.經本校行政程序完成核備之(隱性)經濟不利學生。
5.因美國關稅直接或間接影響,致家庭經濟或生活狀況發生重大變故而影響就學之學生。

※申請資格與公益服務內容
凡申請本獎助學金之學生,須完成具體且具公益實質、無償之公益服務,其服務形式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類型:
1.社會公益與服務行動
(1)投入社會公益或服務行動。
(2)參與校內外公益服務活動,如校內服務隊、各類營隊、國際志工隊或服務性社團等,實際從事公益服務工作。
(3)自行規劃或組成公益服務團隊,提出具體服務計畫並完成公益服務行動者。
2.公共事務參與
(1)擔任班級、社團、校隊或宿舍等組織之幹部或成員,服務態度積極,且具實質服務績效者。
(2)參與學生自治組織(如學生會、系學會等),對改善校園環境、促進公共事務發展或保障學生權益,具有具體成果或事蹟者。
3.校內活動與行政協助
協助辦理校內各項大型活動或相關行政事務,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且服務表現優良者。
4.長期或專業取向服務
(1)持續投入偏遠地區服務、醫療服務或相關公益行動,具備具體事蹟者。
(2)長期關懷弱勢族群或推動社會關愛、人道服務行動,且具備具體服務成果或佐證資料者。
前項服務內容及投入程度,須達具體公益實質,其認定由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審議之。
每學期每人限申請一件,同一服務案件不得重複申請

※繳交文件:
依序檢具下列文件(繳交紙本+電子檔掃描)向生活輔導一、二組申請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證明文件;或其他足以證明因美國關稅影響致家庭經濟或生活狀況發生變故之相關證明文件;或經本校認定之其他經濟不利證明。
2.「青年公益行動獎助學金」申請書暨服務成果報告(含服務內容說明、心得反思及相關照片)。
申請資料如有缺漏,得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視同未完成申請。

※補助名額:每年視該年度經費狀況調整。
※補助金額:每案最高核發新臺幣伍萬元。

※相關問題請洽:
陽明校區生輔一組承辦人 黃小姐 電話:02-28267000 #62207  e-mail:mini@nycu.edu.tw
光復校區生輔二組承辦人 陳小姐 電話:02-28267000 #50853  e-mail:carriechen@ny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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